从审美看室内庭园意境的创造
文章出处:未知 │ 网站编辑:admin │ 发表时间:2015-10-14 14:47 我要分享
关于意境的创造,在中国文艺领域,特别是美学界,中国写意绘画早有诸多论述。因此,从审美方面简析如下:
(1)意境产生于欣赏者和被欣赏的物象之间,两者缺一不可。
(2)同样的景物,对不同的人或相同的人在不同的情况下,会有着不尽相同的感受。所谓“感时花溅泪,恨别鸟惊心”,这说明了“人因物变,物因情变”的辨证关系。
(3)意境的创造是经过艺术家、画家、建筑师、室内设计师、园艺师等的“神会心谋”,抓住事物本质,以作者自己的观点进行创造,是对客观现实的提炼和升华,它既是自然景观,又不同于自然景观本身。正如齐白石先生所谓的“在似与不似之间”,它包含了作者对自然景观的认知,是作者心灵与自然景观的交融,是自然的人化,正是“画如其人、文如其人、诗言志”之意。山石、树木、花草等自然景物,其外观形态及色彩变化不大,然而,人对它的感情,对它的理解,可有着很大的区别,从而使画家常画常新,庭园景观设计也不例外。因此,蕴含于个性的景物,是人的志向或情的物化。
(4)意境的出现是在审美的过程之中,是在物我双方互相吸引的结果。使人迷恋,使人陶醉,使人忘我,使人进入最高的审美境界。所谓情景交融,物我同一,形神兼备等说即是。也可以说意境是超越了主客观的审美关系的统一,而对漠不关心的人或没有感染力的景物来说,是不可能产生意境的。因此,没有对大自然的热爱,没有对植物生命力的向往和崇拜,没有对自然景物的深入观察和细致品位,要创造出富有意境的庭园景观是不可能的。同时,艺术家对自然景物的创作,从来不主张照相式的模仿和照搬照抄。东方庭园的表现风格,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,主要在于对自然景物的再创作,如进行剪裁、加工和提炼等。